2008年6月7日星期六

雜感

初寫blog,不知從何開始,也不知以何為標題。

過去大半年,香港、大陸所發生的一切,令人很沮喪。

很欣賞這句說話:「有怎樣的人民,有怎樣的政府。」

掃帚頭重出江湖競選立會議席,可以得到那麽多的票數,令人驚怕民建聯的動員力量,也為港人的愚昧而感到痛心。怪不得民建聯可以顛倒黑白、覺「今是而昨非」,也怪不得掃帚頭沾沾自喜。

傳送所謂「聖火」(Olympic torch, not holy torch):一個源於二次大戰時希特勒宣揚納粹黨的公關動作,「憤青」行為表露無遺。原來香港所謂「自由」,就是這樣的「自由」。「自由」就是可以說我准你說的,做我准你做的。

就因為香港人是這樣的人,挑選傳遞火炬的人,就可以私相授受。你香港人敢說甚麽,可以說甚麽。也所以曾煲呔可以公然以公帑收買「親疏有別」的親人。香港人又可以怎樣呢!最多就是傳媒放放屁,吠兩聲。我曾煲呔永不會錯,阿爺說的另計。中央隨時可以釋法,說沒有剩餘權力,我曾家班子卻鑽法律的空子,你「吹」呀! (草擬基本法的草委擁有特異功能,一早預知有高官問責制,也預知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設立。)

說了這麽久,我是不是不愛國呢?當然不是。我是識時務的「俊傑」,當然懂得在適當時愛國。戰時不當兵,太平盛世時比任何人更愛國。我突然想起羅文的歌:「到處個個都話愛,相信嗰個正蠢材。」

沒有留言: